保值贴补率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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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值贴补率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1988年9月发布的有关三年以上居民定期存款保值贴补的规定,三年期以上居民储蓄存款利率加上保值贴补率,应相当于同期的物价上涨幅度。保值贴补率即同期物价上涨率和同期储蓄存款利率的差额,广大储户的三年、五年、八年定期储蓄存款期满时,银行除按规定的利率付息外,还要按保值贴补率付一笔钱给储户,以保证存款不因物价上涨而贬值。保值贴补率=(存款到期时物价指数/存入时物价指数-1-利率×存期)/存期X100%)。由于国家曾对一些三年、五年期的国债发行承诺保值,因此,保值贴补率的高低对全部国债的价格有很大影响

实施保值贴补率可以在高通胀时期 解决居民储蓄存款利率倒挂(即负利率)问题,改变居民通货膨胀预期,我国曾于上世纪50年代初和80年代末至90年代中,两次实行居民保值储蓄对稳定居民储蓄消费行为、抑制通货膨胀,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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