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凭证的传递与保管 是指从其取得或填制开始,经过出纳、审核、记账、装订到归档保管时止,在单位内部各有关人员之间按规定的时间、路线办理业务手续和进行处理的过程。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管理办法,会计凭证的保管期限:原始、记账、汇总凭证保管期限为15年;有未完成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单独抽出立页,待债权债务清完,再做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