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江西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凌成兴[1],男,汉族,1957年10月生,江西上高人。1977年1月入党,1980年12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
历任:
上高县委常委、副县长;
1987.03——1990.08,丰城市委副书记、市长;
1990.08——1992.08,江西省经委副主任;
1992.08——1995.07,江西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局长(经理);
1995.07——1995.11,江西省省长助理、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局长(经理);
1995.11——1997.08,江西省省长助理;
1997.08——1997.11,江西省省长助理、省经贸委主任;
1997.11——2001.12,江西省省长助理;
2001.12——2006.04,江西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
2006.04——2006.12,江西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2006.12——2007.06,江西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省政府党组副书记、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2007.06——,江西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省政府党组副书记。
是中共十七大代表,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工作分工:
协助省长主持省政府日常工作,
协助省长分管发展和改革、财税、人事、编制、统计、法制、能源、交通、重点工程、应急办、社会稳定、信访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