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父
英文: Pater Patriae, 来自拉丁文, 复数: Patres Patriae
国父也就是国家之父,指为缔造国家做出重大贡献的领导人。
中国国父孙中山——曾任中华民国第一任临时大总统、中国国民党总理、广州革命政府大元帅。他是中国国民党创始人,三民主义的倡导者。首举彻底反封建的旗帜,“起共和而终帝制”。孙中山关于国家统一的思想,对共产党和国民党来说应是共识!孙中山先生对中国共产党采取支持政策,其遗孀宋庆龄女士更是透过实际行动表达对共产党的支持立场,一起为中华民族的崛起而努力!在中国的主流舆论中是享有崇高名望的中国国民党革命人士之一。
国父名称的由来孙中山于民国14年(1925年),3月12日因肝癌逝世(后被确诊为胆囊癌),当时于北京中央公园社稷坛举行公祭时,豫军总司令樊钟秀特致送巨型素花横额(阔丈余,高四、五尺),当中大书“国父”二字,他的唁电挽幛,均称“国父”,这是孙中山在公开场合被尊称为“国父”之始。
抗日战争中期的1940年3月21日,中国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会第143次会议决议:尊称本党总理为国父,以表尊崇。根据中常会的决议,国民政府以孙中山先生倡导国民革命,手创中华民国,更新政体,永奠邦基,谋世界之大同,求国际之平等,光被四表,功高万世,于同年4月1日明令全国自是日起,尊称总理孙中山为中华民国国父。
但是各地党政机关、民众团体在不同的场合无所适从,不知究竟是称孙中山先生为总理或是国父?同年5月29日,国民政府又发布明令,规定在政府机关、民众团体应一律改称国父,在国民党党内称国父或总理均可,民间已印就之图书文字,不必强令改易。自此之后,孙中山即在中国历史上确立了其“国父”的地位。
汪精卫于南京建立的亲日政权也尊崇孙中山,并作出了一系列规定。1941年5月29日,在汪政府的中央政治委员会第49次会议通过的,由陈公博提出的“手创中华民国之中国国民党总理孙中山先生应尊称为中华民国国父”的议案,即属一例,同时规定有关“公牍、教科书籍、报纸、刊物及一切文字称述总理或孙先生时,均应改称国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则未以官方名义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中国的国父为孙中山或其他任何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中国共产党在正式的场合或文书上提及孙中山时,通常使用的称号是“革命的先行者”,从未称孙中山为国父。不过,中国共产党无论在推翻中华民国大陆政权前或后,都尊称孙氏是“中共的老师”和“革命的旗帜”,民间则有人沿袭民国时代称孙中山先生为“国父”的这一做法。另外孙中山先生之夫人宋庆龄女士,因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享有较中华民国时期更崇高的地位,有时也被人进而尊称为“国母”。
中共的[20024]号文件,2002年11月修订的《关于正确使用涉台宣传用语的意见》中,规定“对台北“国立国父纪念馆”不直接称谓,可称台北中山纪念馆。”另外台湾的教育部也在2007年建议修改不适当用词,指出“国父孙中山”应该为“孙中山先生”。有些人认为是台湾民进党政府进行去中国化。
其他国家国父亚洲
新加坡:李光耀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金日成
越南:潘佩珠
大韩民国:金九
柬埔寨:诺罗敦·西哈努克
菲律宾:黎刹
马来西亚:东姑阿都拉曼
印度尼西亚:苏卡诺
东帝汶:沙纳纳·古斯芒
缅甸:昂山
印度:莫罕达斯·卡拉姆昌德·甘地
巴基斯坦:穆罕默德·阿里·真纳
阿富汗:穆罕默德·查希尔·沙阿
土耳其:穆斯塔法·凯末尔·阿塔土克
沙特阿拉伯:阿卜杜勒·阿齐兹·沙特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扎耶德·本·苏尔坦·阿勒纳哈扬
以色列:西奥多·赫茨尔
巴勒斯坦国:亚西尔·阿拉法特
乌兹别克:帖木儿
伊朗:居鲁士二世
欧洲
英格兰:阿尔弗雷德大帝
爱尔兰:麦可·柯林斯
意大利:朱塞佩·加里波底、纠泽佩·马志尼、卡米洛·奔索·迪·加富尔伯爵
芬兰:卡尔·古斯塔夫·埃米尔·曼纳海姆
波兰:梅什科一世
捷克、斯洛伐克:托马斯·马萨里克
苏联:列宁
葡萄牙:阿方索五世
德国:阿登纳,俾斯麦
法国:戴高乐
美洲
美国:乔治·华盛顿
加拿大:约翰·亚历山大·麦克唐纳
委内瑞拉、秘鲁、哥伦比亚、厄瓜多尔、玻利维亚、巴拿马:西蒙·玻利瓦尔
阿根廷:何塞·德·圣马丁
乌拉圭:何塞·赫瓦西奥·阿蒂加斯
古巴:卡斯特罗,哲古华拉
阿根廷:贝隆
非洲
阿尔及利亚:艾哈迈德·本·贝拉
摩洛哥:穆罕默德五世
加纳:克瓦米·恩克鲁玛
坦桑尼亚:朱利叶斯·尼雷尔
肯尼亚:乔莫·肯尼亚塔
马拉维:海斯廷斯·卡穆祖·班达
南非共和国:纳尔逊·曼德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