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身取义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1-15
窄屏简体版  字體: |||超大  

出自孟子《鱼我所欲也》

让我死吧!因为那样可以让很多人活下来!!

《鱼我所欲也》原文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通“避”,躲避)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辩(通“辨”,辨别)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通“欤”,语气助词)?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造句:为了救助落水儿童他舍生取义

选自《孟子·告子上》,是一篇论述道德标准和政治节操的说理散文。孟子以严肃的态度,庄重的语言,阐述了一个重要的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一个正直的人,有道德修养的人,应该为义而生,为义而死,必要时要“舍生取义”,而不能“见利忘义”。不辨礼仪而贪求富贵的行为是不足取的。

翻译:生命是我所喜爱的,大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大义了。

【改错】正确词条为“舍生取义”,是“生命”的“生”,不是“身体”的“身”。各位朋友,没有舍“身”取义这个词,希望不要再以讹传讹下去了。

原来的解释里引用的鱼与熊掌不可兼得的故事没错,请各位注意一下引用的开头:“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身而取义者也。”,既然是“生,亦我所欲也”,那么应该是舍“生”而取义,怎么最后一句竟成了“舍身而取义者也。”!!所以,简单的推理都可以发现上面引用的谬误。古文就是古文,不可随意妄自篡改。

“舍生取义”这个词,出自先秦孟轲的《孟子·告子上·鱼我所欲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其实王朝百科里有这个正确词条的解释,需要的朋友请点击这里。http://baike.baidu.com/view/27507.htm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網路 版權所有 導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