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教授性别:男
民族:汉
籍贯:湖北麻城人
出生年月1966年2月28日出生。
学历:
本科 1984,9-1988,7 在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学习,获法学学士学位
博士 1988,9-1993,7 在武汉大学法学院国际私法专业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
工作经历
1993,7――1995,4 任武汉大学法学院国际法系讲师
1995,4――1997,9 任武汉大学法学院国际法系副教授和副系主任1997,9――1998,7 任武汉大学法学院国际法系教授和副系主任1998,7――1999,7 在哈佛大学作高级访问学者
1998,7――现在, 任武汉大学国际私法博士生导师
2000,4----5, 在德国汉堡外国私法与国际私法研究所从事合作研究1999,11--现在, 任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执行所长
社会兼职 1、 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常务理事和秘书长
2、中国国际法学会理事
3、 《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执行编委
4、 武汉市法学会理事
5、 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6、 中国国际商会武汉商会调解员
7、 武昌区人民法院陪审员
曾获湖北省首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霍英东基金会高校青年教师奖,“中国法治之路”青年法律论文优秀奖,首届珞珈青年赤子奖等11项奖励,著有《中国冲突法立法问题研究》、《中国仲裁法教程》和《冲突法专论》等12部著作,在《中国社会科学》、《美国比较法杂志》等国际国内刊物上发表论文70余篇。
1984年,当肖永平踏入西南政法学院的门槛时,这位18岁的麻城少年正做着“律师梦”,电影中的大律师博学善辩,匡扶正义,让他神往。而今天,33岁的肖永平己成为武汉大学一名法学教授,是青年法学家中的佼佼者。
凭着对法律的浓厚兴趣,他刻苦攻读,本科期间曾连续三年成绩居全校第一,并考入武大读研,尔后又提前攻博。武大法学院浓厚的学术氛围和雄厚的师资力量使肖永平改变初衷,决心致力于法学研究。在一代法学宗师韩德培教授的指导下,他以一种“衣带渐宽终不悔”的精神倾注于国际私法的探索。自留校以来,他先后主持或参加了“市场经济与中国国际私法立法的完善等三项全国性重点课题的研究。1996年,其专著《中国冲突法立法问题研究》出版后引起学术界的广泛关注。该书通过对各国冲突法立法体制及其基本运作方式的比较研究,剖析了我国冲突法立法现状,提出了一系列极有价值的立法建议。尤为可贵的是,他率先引入实证主义的分析方法,在我国理论界第一次论证了国际私法法典化问题,从而在诸多学术领域实现了突破。此外,他先后出版学术著作12部,其中个人独撰3部,并在《中国社会科学》、《美国比较法杂志》等国内外权威、核心期刊发表论文71篇。1997年,31岁的肖永平破格晋升为教授,成为中国最年轻的法学教授。次年又被增列为博士生导师,是法学界最年轻的博导。1998年肖永平又访学哈佛,并以其扎实的学术功底赢得了美国法学界人士的尊重,他们邀请这位来自中国大陆最年轻的法学家赴纽约、华盛顿等各地作学术报告。肖永平也利用这一难得的机遇与美国法学界广泛交流,拓宽学术视野,并在美国权威法学期刊《美国比较法杂志》上发表了《大陆与香港的法律冲突与协调模式的选择》一文。
作为中国法学新生代的代表人物之一,肖永平逐渐形成了鲜明的学术风格:在反思中求创新,在创新中求突破,开放、多向和动态地思考问题。他主张,新一代学者要实现发展与重构国际私法学,须在人文积淀与研究方法上不断开拓,并力求掌握现代科技知识。他说,独特的国情为每一个有强烈民族和社会责任感的法学家提供了肥沃的研究土壤,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国际私法学体系是我们义不容辞的任务。
“理论是灰色的,实践之树常青”,肖永平认为,脱离司法实践而局限在“象牙塔”里做文章,无法迎接21世纪的挑战。1998年2月,江苏南通某国有进出口公司与俄国商人发生经济纠纷,后来,英国银行在英国伦敦对中国某银行提起诉讼。肖永平毅然伸出援助之手,为当事人在英国法院提供了令人信服的专家证言,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千万余元。
其子肖钰,生于1993年,现就读于武汉外国语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