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原则指的是档案馆按照档案的来源进行整理和分类,要求保持同一来源的档案不可分散、不同来源的档案不得混淆的整理原则。来源原则起源于近代法国。
(1)来源原则的形成和发展:起源——法国的尊重全宗原则;形成——德国的登记室原则;理论论证——荷兰手册,贡献之一是奠定了来源原则的理论基础,贡献之二是推动了来源原则的广泛传播;普遍认可——布鲁塞尔大会;灵活运用——英国和美国的“组合”思想;修正——德国的自由来源原则;丰富和发展——苏联和我国的“体系化的全宗理论”。
(2)基本内容:可归纳为三个基本点,即尊重来源,尊重全宗的完整性,尊重全宗内的原始整理体系。A尊重来源,指档案馆首先应按照来源标准整理档案,保持档案与其形成者之间的来源联系;B尊重全宗的完整性,指一个全宗是一个有机整体,整理档案必须维护全宗的完整性,做到同一全宗的档案不可分散,不同全宗的档案不可混淆;C尊重全宗内的原始整理体系,指全宗内的档案整理必须充分利用原有的整理基础,尊重全宗在形成机关获得的原始整理顺序和方法,不宜轻易打乱重整。
(3)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A来源原则从历史主义思路出发,充分体现了档案形成的历史联系,为档案馆藏的实体整理和分类提供了合理的客观依据;B来源原则有力地维护和保持了档案的本质属性,成为档案整理与分类的至善原则;C来源原则既不是一种纯观念性的抽象信条,也不是一种纯实践性的操作经验,而是兼具理论性和实践性的管理思想和原则。
(4)电子文件时代来源原则的“重新发现”——“新来源观”的提出:西方档案学者普遍认为了解电子信息形成和使用的背景信息对电子文件管理至关重要,因为实践证明电子文件对来源原则仍有很强的依赖性。“来源原则的重新发现”并非对传统来源原则的简单重复,而是更加深入地把握档案专业基本理论和核心原则的辩证回归,这种“重新发现”是以一种“新来源观”为基础的。当前,来源概念的含义引起了争议,一是现代机构的频繁和剧烈变动使得按照机构来源划分全宗面临前所未有的困难,二是电子文件形成的方式和特点与纸质文件有很大区别,突破了一个实体机关与文件群体惟一对应的传统模式。档案数据往往源于各种不同结构组织体,单一来源的概念发生了改变。加拿大档案学者特里•库克就是“新来源观”的倡导者,他认为来源不仅指文件的形成机关,而且包括其形成目的、形成活动、过程、处理程序和职能范围等等。表明电子文件时代来源原则的外在形式——全宗发生了“形态的异化”。新来源观的核心就是使来源原则更加概念化和抽象化,它的实质是来源原则面对电子文件的新特点和新挑战而作出的自我适应和自我发展。来源原则在电子文件时代仍然是档案专业的基本理论和核心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