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委书记宋希斌[1],男,汉族,1963年4月出生,山东蓬莱人,1984年6月加入中国共党,1985年7月参加工作,哈尔滨工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产业经济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
1985.07——1986.03,哈尔滨市第十四中学教师、团委书记;
1986.03——1989.07,共青团哈尔滨市委少年部干事、副科级干事;
1989.07——1992.08,共青团哈尔滨市委学校部、少年部副部长;
1992.08——1992.12,共青团哈尔滨市委少年部部长兼实业部部长;
1992.12——1993.02,共青团黑龙江省委少年部副部长、省少工委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1993.02——1995.01,共青团黑龙江省委少年部部长、省少工委办公室主任;
1995.01——1998.05,共青团黑龙江省委常委、办公室主任(其间:1996.12 挂职中共绥滨县委副书记);
1998.05——2002.11,共青团黑龙江省委副书记、省青联常务副主席;
2002.11——2005.06,共青团黑龙江省委书记、党组书记;
2005.06——2005.11,黑龙江省政府副秘书长(正厅级);
2005.11——2008.02,大兴安岭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局长;
2008.02——2009.10,中共大兴安岭地委书记、行署专员、林管局局长[2];
2009.10——,中共大兴安岭地委书记。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