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判法学是20世纪60—70年代在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产生的一个法学流派。
批判法学以批判西方法律制度和法律文化为宗旨
批判法学是一种“异端的法律学说”。它以批判西方的法律制度和法律思想,尤其是美国的法律制度和法律思想为己任。代表人物主要有肯尼迪,昂格尔等,其思想主要来源于西方马克思主义和美国的现实主义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