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庄河厅衙庄河历史上归岫岩通判管辖,光绪三十二年(1906)十月,清政府首次建庄河厅制,隶属于奉天省兴凤道。历任同知姓名及任职时间如下:
廷瑞光绪三十二年(1906)至光绪三十三年(1907)
项则龄光绪三十三年(1907)至光绪三十四年(1908)
王孝光绪三十四年(1908)
陈锡昌光绪三十四年(1908)至宣统元年(1909)
王孝偁宣统元年(1909)至宣统三年(1911)
樊宝青宣统三年(1911)至民国元年(1912)
王骞民国元年(1912)至民国二年(1913)
庄河厅衙旧址位于大连庄河市红岩路461号。建于1906年,建筑面积2268平方米。清朝时期为庄河厅衙,日本侵占时期曾是庄河县公署。解放后为庄河县政府办公楼,1986年重修。该楼为县级政权办公场所,先后清朝、民国、伪满洲国、国民党县政府、人民政府等几个时代县政府在此办公,在辽南地区也是少有的。现为庄河市委党校办公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