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洪波,藤县公安局副局长兼刑侦大队长,1963年3月生,藤县人。1981年9月从广西人民警察学校毕业后到藤县公安局工作。先后任刑侦大队侦察员、副队长、队长。反应迅速,指挥果断,措施有力,侦破一批重特大刑事案件。1995年12月29日,带领刑警协助侦查广东番禹“一二·二二”特大持枪抢劫杀人案.冒着生命危险搜查劫匪住处,起获赃款460多万元,缴获军用五四式手枪4支、为全案的侦破作出重要贡献。先后立一、二等功各1次,三等功2次,受嘉奖1次。曾入选梧州地区十大杰出青年和广西十大破案标兵。1997年获自治区先进工作者称号。
黄洪波男,1979年12月出生,大专文化,中共党员,2002年毕业于江西省公安高等专科学校。作为一名“人民卫士”,他始终保持良好的政治本色和警察品格,爱岗敬业、扎实苦干,真心实意为群众排忧解难,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赢得了领导和同事们的好评。从一名责任区民警到刑侦民警,在与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斗争中,他严于律己、耐艰辛、守清贫、抗诱惑、经风险,成为公安战线上的一颗新星。2002年,荣立个人三等功;2003年,因在侦破全塘“10·28”持刀抢劫案中表现突出,受到嘉奖;2005年,又被评为市优秀公务员和平湖十佳卫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