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殿儒 男,辽宁省朝阳县人,生于1936年8月,现任朝阳县财政局监察股股长,会计师。曾制定出《朝阳县行政经费管理办法》,并于1988年为朝阳县职业高中讲授过预算会计专业课。在1990年的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过程中,曾被辽宁省财政厅授于先进工作的光荣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