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 弼 (?~?) 东汉官员。字辅宣。今莘县朝城镇人。谢弼以中正方直著称,为当地所推重。灵帝建宁二年(169),朝廷颁诏举有道之士议政,谢弼应诏对策,被任命为郎中。是年,“青蛇见前殿,大风拔木”,被认为是灾异现象,诏公卿以下臣僚各陈政治得失,并提出相应的建议,以答天谴,谢弼写了上书,主要谈了三个问题:(1)谢弼认为,“和气生于有德,妖气生乎失政。”灾异现象是上天的谴告,是为政治失误而发;政治失误的责任,应由奸臣承担。他建议灵帝即惩罚宫中亲信大臣。灵帝12岁以外藩继位,虽然名义上是窦太后临朝称制,大将军窦武辅政,但实际权力是掌握在张让、赵忠和曹节等一班宦官手中,谢弼要求惩办当权奸臣,是把目标指向宦官。(2)窦武被诛后,窦太后也被迁于南宫云台,不得参预政事。谢弼要求请窦太后回宫。他认为,当前边境紧张,农民起义频仍,灾异屡现,都与此有关。谢弼表面上是要求尊崇窦太后,而窦太后是当时宦官的对头,实际上他是在暗示应摆脱宦官的控制。(3)谢弼认为,灾异也是由朝廷用人不当而发。他公开要求重新重用第一次“党锢之祸”的主要受害者李膺及士大夫官僚的名流王畅等人,并公开为陈蕃呼冤,认为是被群邪陷害;他又要求罢免当时四公中的三公,认为他们没有能在朝廷政治斗争中主持正义。谢弼公开支持士大夫官僚,自然也是旨在反对宦官。当时,正是宦官专权的顶峰时期,谢弼的上书自然不会被采纳。因他在上书中并未正面涉及宦官专权,故只被贬为广陵府丞,幸免于受害。谢弼既深深不满于朝政,便没有上任,而直接辞职回家。当时的东郡太守曹绍,是中常侍曹节的侄子,他得知谢弼的政治倾向后,对谢弼非常憎恨,遂借口谢弼在其他方面有罪,将其逮捕入狱,在严刑拷打下,谢弼含怨死于狱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