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汉族,1953年1月出生,江苏省丰县人,研究生学历,哲学博士学位,1971年9月参加工作,197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参加工作后历任广州市社会科学研究所研究室副主任、副所长(期间1980年9月至1985年7月在华南师范大学政治教育系大学本科函授学习);
1986年8月任广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1986年11月任广州市东山区委书记;
1990年3月任广州市天河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1992年11月任广州市委常委、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保税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1993年3月任广东省委宣传部部长;
1994年8月任广东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期间1993年3月至1995年8月在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在职学习,1996年9月至1999年6月在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在职博士研究生学习);
2000年4月任广东省委常委、宣传部长、深圳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同年6月任广东省委常委、深圳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3年5月任湖南省委副书记;
2003年6月任湖南省委副书记、副省长;
2005年7月,山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于幼军为山西副省长、山西代理省长;
2006年1月在山西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上被选举为山西省省长;
2007年8月不再担任山西省委副书记、常委、委员的职务,中央另有任用;
2007年9月7日任文化部党组书记、副部长
2008年10月12日,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撤销于幼军中央委员会委员职务,并给予其留党察看两年处分。[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