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东明,男,汉族,广东高州人,1954年11月出生,1970年8月参加工作,198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佛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
年表:
1970年8月后,广州军区生产建设兵团四师二团知青;
1972年6月后,广东省高州县待业;
1976年3月后,广东省高州县大力钳厂工人;
1979年9月后,在西南政法学院法律专业学习;
1983年7月后,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刑检处书记员,副科级助理检察员、正科级助理检察员;
1991年5月后,任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刑检处副处长、检察员(其间:1993年4月至1994年12月挂任中山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1995年3月后,任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刑检处处长、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1996年12月后,任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刑检一处处长、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1999年10月后,任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处处长、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2003年4月后,任佛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