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镛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09-11-04
窄屏简体版  字體: |||超大  

1 陈 镛(?~?) 明代地方官员。明洪武初年任平山卫指挥佥事,守御东昌,在任共12年,多有建树。洪武五年(1372),为加固聊城城防,由他主持将原聊城土城改建为砖城,经年完工。其后,为“窥敌望远”,他又主持以修城所余砖石木料,于城中央建楼1座,洪武七年(1374)完成,取名“余木楼”,俗称古楼、鼓楼,后定名光岳楼。“光岳晓晴”,旧时列为聊城8景之一。此楼至今巍然屹立,为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是聊城名胜之一。

2 陈 镛 男,辽宁省锦州市人,1936年生,1956年参加工作。先后毕业于辽宁省商业学校财会专业和辽宁省财政专科学校财政专业。做过企业财会,事业、工业、商业、农业财政管理和税收、稽查、征收管理工作。现任锦州市税务一分局副局长,1989年被评为高级会计师,兼任税务学会理事。从事财经工作36年来,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财政税务法规条例。严格企业经济管理。在专业管理工作中,善于探索勇于创新,具有一定的经济管理工作经验。多年来所写的调查报告、试点办法、实施方案、经验材料和论文被各级刊物选登的政府部门采用的达25篇。农业税负担调查和改革意见被省财政厅选报财政部;"承包经营责任制试点办法",1982年被采用实施;都收到了明显的效果。参编的《中国税务大全》由辽宁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

代表作品: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網路 版權所有 導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