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家龙,高级经济师,现任天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全国工商联石油业商会首任会长。多年主要从事石油、液化气及其他贸易。1997年3月,为贯彻国家关于大集团发展战略的精神,组建了湖北天发集团公司,并形成拥有成品油、液化气经营、农副产品深加工、日用化工、制浆造纸四大主营业务,下辖天发石油(000670)和天颐科技(600703)两家上市公司.
现拥有总资产60多亿元,员工1万余人,为湖北及荆州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杰出贡献。2004年9月,龚家龙先生顺应中国石油行业的发展规律,联合全国100多家民营石油企业发起成立在全国工商联石油业商会,并当选为首任会长,开创了中国民营石油业发展的新纪元。
龚家龙,曾是天发集团法人代表、荆州市人大代表,还因担任全国工商联石油业商会首任会长,有“民营石油大亨”、“中国民营石油第一人”等称谓。其妹陈蜀葵(随母姓)被捕前,任天发集团总裁。
龚家龙案曾惊动中国证监会、公安部和湖北省委、省政府。2006年12月21日,省公安厅指定鄂州市公安局立案侦查,次日,龚被监视居住,2007年2月5日被刑拘,2007年2月13日,经鄂州市检察院批准逮捕。专案组历时10个月,辗转数万公里,调查400多人次,审阅凭证资料3万多册,送到法院起诉的卷宗有100多册。
2008年7月16日,该案在鄂州市中院审理。起诉书指控龚天龙和陈蜀葵两人涉嫌3项罪名。
8月5日,法院一审判决龚家龙犯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零7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陈蜀葵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判决书长达18页。由于两被告没有上诉,检察机关没有提起抗诉,判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