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学文 女,1949年10月生,辽宁省北票市人。1971年参加工作,先后担任出纳员、会计员、主管会计、副所长等职。 1987年评为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朝阳市财政会计学会、珠算协会副秘书长,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曾制定了“轻工系统企业整顿验收标准”和《轻工系统财会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组织筹建了东北财经大学——朝阳函授站。1989、1990年被评为朝阳市人民政府大检查办公室先进工作者,1990年被评为财政局先进工作者。《关于建平火柴厂落实经济责任制调查》发表于《企业管理通讯》1983年第四期,《开展资产评估,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发表于《会计信息》1990年第4期,被朝阳市科协评为论文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