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硝基甲苯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化学品中文名称: 2-硝基甲苯
化学品英文名称: 2-nitrotoluene
中文名称2: 邻硝基甲苯
英文名称2: o-nitrotoluene
技术说明书编码: 677
CAS No.: 88-72-2
分子式: C7H7NO2
分子量: 137.14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 CAS No.
2-硝基甲苯 88-72-2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危险性类别:
侵入途径:
健康危害: 对眼睛、呼吸道和皮肤有刺激作用。吸收进入体内可引起高铁血红蛋白血症,出现紫绀。严重中毒者可致死。
环境危害: 对环境有危害,对水体可造成污染。
燃爆危险: 本品可燃,有毒,具刺激性。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 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就医。
眼睛接触: 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 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 易燃,遇明火、高热可燃。受高热分解放出有毒的气体。
有害燃烧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氧化氮。
灭火方法: 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风向灭火。灭火剂:泡沫、干粉、二氧化碳。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毒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吸附或吸收。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安全防护眼镜,穿透气型防毒服,戴橡胶耐油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化剂、还原剂、碱类接触。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保持容器密封。应与氧化剂、还原剂、碱类、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应严格执行极毒物品“五双”管理制度。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职业接触限值
中国MAC(mg/m3): 5[皮]
前苏联MAC(mg/m3): 3
TLVTN: OSHA 5ppm[皮]; ACGIH 2ppm,11mg/m3[皮]
TLVWN: 未制定标准
监测方法:
工程控制: 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呼吸系统防护: 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建议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
眼睛防护: 戴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 穿透气型防毒服。
手防护: 戴橡胶耐油手套。
其他防护: 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及时换洗工作服。工作前后不饮酒,用温水洗澡。注意检测毒物。实行就业前和定期的体检。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主要成分: 纯品
外观与性状: 微黄色液体。
pH:
熔点(℃): -4.1
沸点(℃): 222.3
相对密度(水=1): 1.16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4.72
饱和蒸气压(kPa): 0.13(50℃)
燃烧热(kJ/mol): 119.6
临界温度(℃): 无资料
临界压力(MPa): 无资料
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 无资料
闪点(℃): 106
引燃温度(℃): 305
爆炸上限%(V/V): 无资料
爆炸下限%(V/V): 2.2
溶解性: 不溶于水,可混溶于醇、醚。
主要用途: 用于各种染料合成。
其它理化性质:
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稳定性:
禁配物: 强氧化剂、强还原剂、强碱。
避免接触的条件:
聚合危害:
分解产物: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资料
急性毒性: LD50:891 mg/kg(大鼠经口)
LC50:无资料
亚急性和慢性毒性:
刺激性:
致敏性:
致突变性:
致畸性:
致癌性: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资料
生态毒理毒性:
生物降解性:
非生物降解性:
生物富集或生物积累性:
其它有害作用: 该物质对环境有危害,应特别注意对水体的污染。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废弃物性质:
废弃处置方法: 用控制焚烧法处置。焚烧炉排出的氮氧化物通过洗涤器除去。
废弃注意事项: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危险货物编号: 61058
UN编号: 1664
包装标志:
包装类别: O52
包装方法: 液态:小开口钢桶;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镀锡薄钢板桶(罐)外满底板花格箱、纤维板箱或胶合板箱。固态: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镀锡薄钢板桶(罐)外满底板花格箱、纤维板箱或胶合板箱。
运输注意事项: 运输前应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严禁与酸类、氧化剂、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混运。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法规信息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化劳发[1992] 677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1996]劳部发423号)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 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6.1 类毒害品。其它法规:邻、对硝基甲苯生产安全技术规定 (HGA03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