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梦民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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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梦民男,1953年9月出生,山西河津人。中共党员。毕业于石家庄陆军学校和山西大学(自学)。现任河津市检察院老干部组副组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党组成员、法研室主任。1986年河津县检察院被评为全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县院;1987年被列为全省刑事审判监督检察试点县;1988年被地区检察分院表彰为优秀侦察员;1990年绘制出“控告、申诉举报检察业务一条龙工作流程图”和“刑事案件复查流程图”,在全国检察系统得到实际应用和推广;把人民群众告状“四难”(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转变为“四文明”(文明接待、文明执法、文明办案、文明服务),从1990年起连续4年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控申科连续4年被表彰为先进集体,记集体一等功,个人荣记一等功1次;1993年所负责的“接待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文明接待室”奖牌,山西省检察院荣记三等功1次;撰写论文16篇,其中《论接受监督和发挥检察监督职能》、《论刑事诉讼证据的审查与运用》、《论刑事庭审方式的改革》被评为优秀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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