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东岭 男,河南省西平县人,1935年2月生。1956年2月于原燃料工业部干部学校工业会计专业中专毕业。1961年~1962年8月,在辽宁大学经济系工业经济专业函授二年半结业。1956年从事财会工作,先后担任财务审核、记账报表、成本核算、资金管理、基建核资拨款、副科长、科长、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等职。现任东北电业管理局第一工程公司总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在任职期间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制定各种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培养了大批财会人员,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作出了应有的贡献,曾连续三年被公司评为先进工作者。1985年被东北电管局授予电力建设功臣称号,1992年被局评为财会先进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