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宝林 辽宁省锦州市人,1935年生。1953年毕业于辽西锦州商校财会专业,从事建安企业财务工作,历任会计、成本会计、财务科长,现任锦州市第三建筑公司副总会计师。1988年被评为高级会计师。从事财务工作39年,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财经方针政策和会计法规、制度,努力学习理论,不断探索专业知识,积极参与财务改革,曾起草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成本核算办法、内部银行核算细则等。改革核算手续,为加强财务标准化管理,绘制了“企业资金流程与反馈”、“建安成本流程与反馈”等十项标准化管理图集和图表,对推动企业财务规范化、科学化管理起到一定作用,收到较好效果。曾两次获得锦州市财务会计先进工作者,1989年获得市建安系统企业管理先进工作者荣誉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