噶厦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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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署名。藏语音译。即西藏原地方政府。

清乾隆十六年(1751)定制,设噶伦(噶布伦、噶卜伦)四人,受驻藏大臣及达赖喇嘛管辖。办理一切行政事务。噶厦所属机构有译仓(相当于秘书处)、仔康(相当于审计处)及各个勤空(局)。民国及解放初期继续存在。1959年3月解放时解散。

原西藏地方政府,由噶伦4人组成,是1751年经清代乾隆皇帝在废除西藏郡王制之后批准建立的,1959年西藏叛乱事件发生后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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