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妇女同盟 专门研究和解决妇女问题的国际性非官方组织。创始于1902年,1904年在柏林正式成立,当时称为“国际妇女选举权同盟”,1946年改名为国际妇女同盟。现有55个国家的71个会员团体和准会员团体。它的宗旨是:使男女在自由权利、地位和社会方面实现真正平等;尊重每个人的人格;增进各国妇女间的相互了
解。它的活动原则是:男女应享有平等的权利,应负同样的责任。它的活动主要是:(1)协助各会员团体在国内争取妇女享有选举、公民、政治、经济、社会权利和平等的受教育机会。(2)在国际上,与其他非政府组织合作,响应联合国及其专门机构的倡议;为和平与裁军、已婚妇女的国籍、同工同酬,消除对妇女在就业、教育等各方面的歧视,反对奴役、禁止贩卖人口,改善家庭生活、消除家庭暴力,促进妇女掌握技术等问题进行工作。同盟的决策机构是代表大会,每3年召开一次。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执行委员会,下设公民和政治权利、经济、教育、国际了解、社会、国际交流年新闻与传播工具特设委员会等6个常设委员会,总部设在伦敦。出版《国际妇女新闻》季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