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独龙族固有的宗教。该族约4700人(1982),居住于云南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境内。宗教信仰以其固有的原始宗教观念为主,也有部分改信基督教的。
灵魂观念 独龙族认为人和动物都有两个灵魂:“卜拉”(生魂)和“阿细”(亡魂)。人和动物的死亡总是卜拉先死。认为人和动物的卜拉是由天上的“格蒙”事先安排的,一旦卜拉被格蒙收回或被恶鬼害死,生命即告终结。卜拉既不复生也不转世,而永远消失。亡魂阿细,常加害于人畜,因此,人们常用酒肉饭食献祭,或用烧麻布发出的臭气熏赶阿细去“阿细默里”。独龙族宗教认为阿细默里居住在地的另一面,那里一切都和人间相似,不仅有山水村寨、房舍牲畜,而生前共处的阿细死后也生活在一起,生前活多少岁,阿细也存在多少年。
十天观念独龙族认为,从天的最高处至人间共有十层。第一层称“南木年各若”,“木佩朋”所居,总管天上一切;第二层称“木代”,居有“格蒙”,受辖于“木佩朋”,创造人间万物,决定人畜生死,庇佑、赐福于人间;第三层称“木达”,有东南西北四座天门,是众鬼的住处,居有鬼王“南木曾木柔”;第四层称“南木郎木松”,是众鬼的休息处;第五层称“南木嘎尔哇”,是铁匠嘎尔哇的亡魂居住之地;第六层称“大不拉”,是地上的活人和生禽的灵魂能够串游到达的地方;第七层称“南木夺默里”,是世上善良人和婴儿的“阿细”居住之处;第八层称“兹力木当木”,是恶鬼关押活人的“卜拉”的所在;第九层称“赫尔木”,为各家屋顶上的空间;第十层称“当木卡”,即各家的火塘。火塘是最受崇拜的家庭圣物,每逢饮酒吃肉均要向火塘洒酒供肉祭祀。火塘上的铁三脚架或支锅的三块石头,都被视为神圣而不可亵渎。
巫师和巫术巫师有“南木萨”和“乌”两种。过去由家族长或村寨头人兼任。相传“南木萨”是由“格蒙”选任的,他具有特殊的眼睛,能和会治病消灾的“南木”交往。南木萨治病时先点燃松树枝熏屋,以示洁净,然后设供。他身披麻布毯,摇铃击鼓,迎接南木降临,并称由南木带来天药“生登梯”,而将其滴入病人口中。如果药物被排泄,就认为病人灵魂已被格蒙收去,无法痊愈。不然,则要用鸡或猪的灵魂去交换病人的灵魂,而南木萨的职责就是举行换魂仪式。“乌”是另一种比较古老的巫师,他的职能是作预言和祭鬼。乌借助于巫术,在酒醉后又说又唱又跳,自称崖鬼(独龙族宗教中的一种恶鬼)附体,常预言某地将出现何种不幸,等等。每年春节前后,独龙族要举行一次剽牛祭鬼仪式,保村寨平安。由乌亲手持刀宰杀,别人不得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