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邮政股份有限公司
Chunghwa Post Co., Ltd.
公司类型 未上市公司(交通部国营事业)
市场资料
简称
成立时间 2003年1月1日(改制公司日期)
总部地点 台湾
台北市大安区金山南路二段55号
邮政编号 106-03
电话号码
重要人物 董事长:吴民佑
总经理:胡雪云
口号 可靠 亲切 效率 创新
产业 邮政、储汇保险业务
产品 邮务、保险、金融服务
资本额 新台币40,000,000,000元
年营业额 新台币13,817,000,000元(2004年)
员工数 约26,000人
简介中华邮政的前身是1896年3月20日光绪帝下诏成立的大清邮政。辛亥革命虽然推翻了清朝,但中国的邮政大权依旧操纵在外人手中。时任邮政总办的法国人帛黎,面对辛亥革命的洪流竟宣布邮政“中立”,还在大清邮票上加印“临时中立”字样,经南京临时政府提出抗议后,又加印了“中华民国”四个宇,成了不伦不类的“中华民国临时中立”,致使南京方面两度拒售邮票(“临时中立”仅在福州售出,“中华民国临时中立”也只有南京、汉口和福州有售)。在事态日益严重、袁世凯表示密切关注后,帛黎方向南京提供了蟠龙、跃鲤、鸿雁图加盖“中华民国”字样的普通邮票。
南京临时政府北迁,中华邮政由交通部邮政总局负责经营管理。1913年,外蒙古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政权进攻内蒙古,蒙边事起,中华邮政第一次进行了军事邮政业务。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期间,邮政系统掀起了撤销洋人邮务长、收回邮权、组织工会、要求改善职工生活待遇等一系列的斗争。
1927年4月,南京国民政府成立;1928年12月,东北易帜,全国统一。国民党当局通过将军统、中统特务插进邮局,检扣进步报刊和邮件,建立起一套完整的书报检查制度;同时,随着“新生活运动”的开展,全国邮政开始提供“节约建国储金”服务。到了民国后期,中华邮政虽已具有一些现代通信事业的基础,但由于国民党统治区经济的全面崩溃,邮资飞涨、“节约建国储金”一钱不值,中华邮政已变成了一个残破不全、连职工工资也无钱发放的烂摊子。
1949年10月,中华邮政在广州发行完国父像华南版基数邮票、北平风景图银元邮票和国际联邮会(万国邮政联盟)成立75周年纪念邮票后迁往台湾的台北。2004年,中华邮政实施股份制改革,成立中华邮政公司。
2007年2月12日,中华邮政公司更名为台湾邮政公司。
2008年8月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中决议回复「中华邮政股份有限公司」之名称。
沿革中国于商代就有组织化的通信活动,西周则邮务系统较完善,秦汉之后以骑马送信为主。宋朝出现“急脚递铺”且允许公文夹私,民间通信改善。清代则至19世纪末始有处理民间邮务的“民信局”,而仍为邮、驿合并营运。
1840年代,随着列强进入东亚地区,连带着也将西方的邮政制度带进中国。由于各国势力有着互相通信的需要,因此普遍在租界设立邮局,这些邮局不仅负责官信收送,也接受民信的寄送。
1878年,大清重臣李鸿章接受建议,同意于北京、天津、牛庄(营口)、烟台、上海五地开办新式邮政,并称其名为“海关拔驷达局”(Customs Post Office)。

1888年,台湾巡抚刘铭传发布“台湾邮政条款十六条”,设置“台湾邮政总局”。
1896年3月20日,开办大清邮政官局,海关邮政因而正式改称为“大清邮政”。
1911年,邮政业务实现独立营运,从此邮政正式脱离海关。
1912年1月1日,中华民国建立,“大清邮政”更名为“中华邮政”,此时邮政仍非中华民国实质经营。
1919年,在上海开办储金业务。
1930年,邮政储金汇业总局成立。
1935年,《邮政法》公布,邮政储金汇业总局改制为邮政储金汇业局,隶属于邮政总局,并同时开办简易人寿保险业务。
1946年,台湾邮电管理局成立。
1949年,实行邮电分办,成立台湾邮政管理局,隶属于交通部邮政总局。同年,交通部邮政总局随中央政府迁往台湾。
1980年,台湾邮政管理局因应业务发展需要,分割为台湾北区邮政管理局、台湾中区邮政管理局、以及台湾南区邮政管理局等三个邮政管理单位。
2003年1月1日,交通部邮政总局进行公司化,改制为“中华邮政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2月12日,改名为“台湾邮政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8月1日,复名为“中华邮政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营业项目递送邮件,依照邮件往返区域,分成:
国内邮件,在台湾之内互寄。
国际邮件,往返港澳地区及其他国家或地区,但不含大陆地区。
大陆邮件,往返大陆地区,但不含香港、澳门。
邮政储金
邮政汇兑
邮政简易人寿保险
集邮及其相关商品
邮政资产营运
其他经交通部核定,受委托办理之服务。
现况虽然名称有“邮政”二字,但由于经营据点众多,且经营储金业务,故中华邮政拥有大量的资金(2006年3月统计资料:约3兆8449亿元新台币)。但另一方面,因为网络、电话的普及,加上民间邮递和快递业者竞争,使得中华邮政的本业——邮务业务大幅萎缩,但因快捷与包裹业务与民间业者的订价仍有相当差距,因此快捷与包裹业务仍然占据大部分业务。目前除了台湾地区《邮政法》规规定的信函(如帐单)必须经由邮局寄发外,其他普通、手写信件的寄送件数已经变得相当少了。
由于海峡两岸特殊的政治情势,中国台湾与中国大陆之间虽可通邮,但中华邮政对于大陆邮件的投递上采取部分特殊的规定:
台湾地区寄大陆地区收寄时,函件封面直接书写大陆收件人姓名、地址及台湾之寄件人姓名、地址。但封面收件地址书写中共国号者,退请寄件人另换信封交寄。
大陆地区寄台湾地区处理时,各局于处理过程中如发现进口函件封面书有中共国号或不妥文句者,应立即拣出送该局联络单位(无联络单位者送邮务部门主管或局长),按下列规定涂销:
①.办理涂销中共国号或不妥文句时,务请注意维护封面之整洁。
②.封面收寄件人地址冠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者,仅涂销其中“人”、“共和”三字。英文国名则仅涂销“People's”一字。
③.不妥文句全部涂销。
最近大事2007年2月8日,时任地区领导人陈水扁表示希望把中华邮政改名为“台湾邮政”,是一系列“台湾正名”的政策之一。
2007年2月9日,虽然中华邮政工会发动抗争企图阻止董事会进行,中华邮政公司董事会仍强行通过改名议案,将在2007年2月12日正式挂牌改名“台湾邮政”。部分人士认为这次改名并不符合公司法与中华邮政股份有限公司设置条例。因为现时法例只准“中华邮政”提供邮递服务,改名后的“台湾邮政”进行邮递业务引起合法性的质疑与争议。
2007年2月12日,中华邮政自行改名为“台湾邮政股份有限公司”,并于同日举行挂牌仪式。
2007年2月28日,台湾邮政改名后的首张邮票“二二八纪念邮票”发行;邮票票面的国名标示,也从原本的“中华民国邮票”改为“台湾”。
2008年5月28日,马英九就任总统后,交通部发布新闻稿指出,8月起邮票票面改回“中华民国邮票”,也强烈谴责之前陈水扁政府不依法行政,率尔变更邮票票面国名。交通部部长毛治国表示,台湾邮政公司改回中华邮政公司,将一步一步来。
2008年8月1日,依据立法院交通委员会于当年4月16日第2次会议中通过的“鉴于中华邮政改名……程序尚未完备,不合法定程序,爰要求……于6个月内应恢复名称……”之决议,该公司召开第2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决议回复“中华邮政股份有限公司”之名称,顾客权益维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