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观察员
注音汉语拼音:guān chá yuán;
英文:observer
释义(1)为了在飞行中进行观察与飞机驾驶员伴随一起飞行的人。
(2)在会议时派往观察和听取情况的代表,但不作为正式参加者。
(3)担负观察任务的人员。如战斗中专门担负观察任务的战士。
(4)政治术语。
所谓“观察员”(observer)主要是针对非国家的政治经济体或国际民间团体参与国际组织时列席提供建议的制度。
大多数国际组织允许接纳非成员国、民族解放组织、政府间组织、非政府间组织甚至个人作为观察员出席其有关的会议。观察员的任务是向本国政府或派出组织汇报派往组织的活动情况,或尽量将本国政府、派出组织或个人意见提供给派往组织参考。一般是每次会议临时邀请的,但也有的国际组织接纳常驻观察员代表团。
观察员在国际组织的有关会议上通常既无发言权也无表决权,不能参与实质性的讨论。不过,观察员可以获得会议的所有资料,并且有时还可提出正式的建议。观察员只享有某些利益和便利,只承担较小义务,没有会员国的法律地位。通常,成为国际组织的观察员,即是向成为该国际组织的成员国迈出了第一步。
观察员中的“观察”是双向的:一方面,观察员可以观察它所参与的国际组织,以决定是否加入该组织;而另一方面,国际组织也会观察它的观察员,以决定是否批准其加入。
联合国观察员

联合国军事观察员隶属于联合国的停战监督组织。该组织成立于1948年,是联合国的第一个维持和平行动的组织。联合国军事观察员是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的一部分,来自联合国各成员国。停战监督组织军事观察员在战地驻留,以监测停火、监督停战协定、预防孤立事件升级并协助联合国在该区域的其他维持和平行动。他们除佩戴标有各自国家名称和国旗标志的臂章外,一律戴天蓝色的贝雷帽,因此也被称为“蓝盔部队”。我国目前有845名维和军事人员在联合国8个任务区执行维和任务,其中就包括66名军事观察员。
联合国军事观察员除具备强健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外,还必须熟练掌握外语(主要是英语)和驾驶技术。军事观察员的主要任务是监督冲突各方对停火协议的遵守情况。由于在执行任务时不能携带武器,因此军事观察员随时会面临一定危险。
中国于1990年开始向联合国维和行动使团派遣军事观察员。中国的军事观察员的选拔与培训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情报部所属的南京国际关系学院负责。选拔程序与民事警察大体相同,首先由各单位推荐人选,然后由南京国际关系学院所属军事观察员训练中心统一组织测试,测试内容包括英语水平、维和相关知识、情况应急处置能力和车辆驾驶等。
通过测试者作为候派对象进入培训中心学习。训练时间为90天,训练计划主要针对那些没有派遣经历或阅历较少的军官,目的是教会未来的军事观察员一些基本的技能和培养他们被派遣到联合国维和使团后完成任务的自信心。
训练内容主要包括:学习有关联合国及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的基本知识;了解派遣所担负的维和任务,以及任务区的情况;学习联合国的官方语言英语;掌握其他基本技能,比如识图、驾车、无线电通信装备使用与武器操作,以及相关的安全措施,包括个人安全、自卫和疾病预防。
一个国家派遣的列席国际会议的外交代表,依照国际惯例,观察员只有发言权,没有表决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