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资产阶级立宪派为促使清政府迅速召开国会而展开的请愿活动。1906年(光绪三十一年)9月,清政府宣布“仿行宪政”,得到资产阶级上层和一些资产阶级化的地主的拥护,这些人被称为立宪派。其代表人物,有流亡在国外的康有为、梁启超,有在国内的张謇、汤化龙、谭延闿、蒲殿俊等。他们组织各种立宪政治团体,推动清政府的立宪进程。从1907年秋天起,各地立宪派纷纷上书清廷,要求速开国会。1908年8月,清廷颁布《钦定宪法大纲》,规定9年为预备立宪的期限。立宪派认为期限太长,便发起请愿活动,要求速开国会。1909年(宣统元年)11月,江苏咨议局议长张謇通电各省咨议局,建议组织国会请愿同志会。次年1月,国会请愿同志会发动第一次请愿活动,向北京都察院递交请愿书,要求缩短预备立宪期限,遭到拒绝。6月,发起第二次请愿,号称有20多万人在请愿书上签名,结果又遭失败。10月,立宪派利用资政院开院机会,联合各界,发动第三次请愿。与此同时,由东三省总督锡良领衔,共18个总督、巡抚、将军、都统联名奏请立即设立内阁,明年召开国会。清廷迫于当时革命形势的高涨和各方请愿的压力,于11月宣布缩短“预备立宪”期限,准备于1913年召开国会。江浙立宪派对此感到满意,面另一部分立宪派继续请愿,坚持要求次年召开国会。清廷下令遣散请愿代表,将东三省代表押解回籍,将天津学界请愿同志会会长温世霖发配新疆充军。从此,各请愿代表团宣告解散,一部分立宪派对清廷失望,转而同情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