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荻生,男,籍贯福建南安,1949年4月出生,1969年4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在职大学学历。1969年4月~1974年12月,在福建省永定县城关公社双溪大队插队,任大队副书记、公社知青农场场长;1974年12月~1983年12月,在厦门市城建局、厦门市建委工作(期间,参加同济大学结构工程系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函授本科学习);1983年12月~1995年2月,先后任厦门市开元区委副书记、副区长,区委副书记、区长,区委书记、兼区武装部党委第一书记;1995年2月~1996年9月,厦门海沧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副主任(副厅级);1996年9月~2001年3月,厦门海沧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副主任(正厅级)、党工委委员;2001年3月~2001年6月,厦门市交通委主任(保留正厅级)、党工委书记,兼市口岸办主任;2001年6月~2005年7月,厦门市交通委主任(保留正厅级)、党工委书记,兼市口岸办主任、市委候补委员。2005年7月起任厦门市副市长,主管工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