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闵行区委书记男,1956年6月生,上海市人。197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3年12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教授。
1973年12月为上海市奉贤星火农场“五七”连队职工,民兵连长,副指导员。
1977年2月为奉贤星火农场17连党支部书记。
1980年8月至1984年7月在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系法学理论专业学习。
1984年7月至1987年7月在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系宪法专业攻读硕士研究生。
1987年7月任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系立法研究室副主任(其间:1989年8月至1991年1月在美国华盛顿特区乔治顿大学法学院进修;
1993年10月至12月在美国威斯康辛大学法学院讲学)。
1995年6月任华东政法学院科研处副处长(其间:1996年3至6月澳大利亚悉尼大学法学院讲学)。
1997年3月任华东政法学院科研处处长(其间:1997年11月至1998年4月在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讲学)。
1998年3月当选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工委委员。
2001年2月当选上海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其间:2001年9月至11月在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讲学)。
2003年2月任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局级干部。2003年4月任徐汇区委副书记,代区长。
2003年7月当选徐汇区区长。
2006年7月任闵行区委书记。
现任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和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博士生导师,专业方向:立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