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剧学和艺术美学的重要分支。是建立在戏剧学和美学的基础上,研究戏剧艺术中的美和审美问题的一门新兴学科。
戏剧产生于人类社会发展的低级阶段,起源于生产劳动、巫术礼仪、图腾崇拜和对动物习性的摹拟。古希腊的悲剧和喜剧、印度梵剧和中国戏曲,是世界上三大古老的戏剧文化形态。随着戏剧的出现,人们开始了戏剧理论的研究。产生于公元前4世纪的古希腊亚里斯多德的《诗学》和2世纪出现于古印度的《舞论》,是世界上最早的戏剧理论文献,包含了丰富的戏剧美学思想。
戏剧美学的创立者,当数法国的美学家狄德罗。他不仅自己创作戏剧,而且撰写了《论戏剧艺术》、《演员是非谈》等论著,论述了戏剧创作和戏剧中的美学问题。在狄德罗之后,德国美学家莱辛、康德、席勒、黑格尔等人,进一步发展了戏剧美学思想。
20世纪以来,一大批艺术家在自己实践和理论的基础上,形成了现代戏剧美学,大体上可分为四个流派:斯坦尼拉夫斯基流派;布莱希特流派;梅兰芳流派;现代主义戏剧流派。
戏剧美学以研究如何按照美的规律从事戏剧艺术的创作以及创作主体、客体、本体、受体之间的关系和交互作用为基本任务,具体内容是:戏剧艺术的审美本质和审美特征;戏剧艺术与现实生活的关系及其形象创造过程;戏剧艺术内容与形式的关系以及形式结构特征;戏剧艺术的发展过程和戏剧观念、流派、风格的兴替嬗变过程;戏剧艺术的创造规律和应具有的美学品格;戏剧艺术的审美价值和社会功能;鉴赏戏剧艺术的机制、过程、特点、意义、方法等。戏剧美学还可根据所研究的内容和范畴,具体细分为喜剧美学、悲剧美学、导演美学、表演美学、戏剧音乐美学、中国戏曲美学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