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以音乐艺术为内容和实施手段对人们进行审美教育,以促进人的心灵净化和个性完美的社会实践活动。音乐艺术之所以具有这种美育功能,是由音乐的本质特征所决定的。音乐的物质媒介是音响、节奏、旋律、音色、速度、力度、曲式等,在艺术分类上属于听觉艺术和表情艺术,它能非常强烈地表达人们的情感。正如古罗马美学家朗吉弩斯所说:“和谐的乐调不仅对于人是一种很自然的工具,能说服人,使人愉快,而且还有一种惊人的力量,能表达强烈的情感。例如笛音就能把情感传给听众,使他们如醉如狂地欢欣鼓舞。”(《论崇高》)。
音乐艺术的美育功能,大体上可分为娱乐性、情感性和社会性三种类型。娱乐性音乐主要指那些没有深刻的思想内容的作品,带有消遣、娱乐身心的功用;情感性音乐主要指那些描写人类丰富、微妙的情感世界,它赞扬或贬斥某种情感、性格、气质、趣味等,起着某种类似道德教育的功用;社会性音乐主要指那些有着强烈的阶级性和政治倾向性的作品,往往成为时代的号角,能帮助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
音乐艺术的审美一般可分为官能的欣赏、情感的欣赏到理性的欣赏这样三个由浅入深的阶段,欣赏的方式大体可以分为娱乐消遣式、自我出发式、理解背景式、形式偏爱式、纯音感受式、综合领悟式等类型。
音乐艺术美育的功能是:(一)培养感受音乐美的耳朵。从人的全面发展看,不懂音乐是一种缺陷,只有音乐艺术才能激起人们的音乐感;对于不辨音律的耳朵来说,最美的音乐也毫无意义。费尔巴哈在《基督教的本质》中指出:“如果你对音乐没有欣赏力,没有感情,那么你听到最美的音乐,也只是像听到耳边吹过的风,或者脚下流过的水一样。”欣赏音乐艺术可以培养人们的听觉审美能力,包括审美感受力、想象力、判断力、理解力等。(二)陶冶情操,培养审美情感。杰出的音乐作品,无不是美好事物的写照、内心情感的表现从而引发人们精神上的愉悦和情感上的共鸣。情感或情绪、情愫体验,构成了音乐艺术欣赏的基本内容。培养审美情感,应注意广泛地贮存与情感同构的多种“内在图式”。这些“内在图式”,是通过反复、多次的音乐审美活动而把握到音乐表情定式。(三)认识社会生活的本质特征。《乐记·乐本篇》指出:“是故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客怨之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声音之道,与政通矣。”既然音乐艺术是对一定历史条件下社会生活和人们心中情感的表现,因而通过音乐美育,能深刻地了解一定时期社会生活的本质特征,并且唤起人们对生活的热爱,对未来的向往和对崇高理想的挚着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