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人数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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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语】:法定人数

【注音】:fǎ dìng rén shù

【释义】:举行某些会议或在会议中通过决定、举行选举时所必须达到的人数,未达法定人数者无效。一般规定,出席会议的人数超过半数为法定人数,但也有特殊规定更具体的数额为法定人数。举行临时性集会一般不发生法定人数问题。

如我国宪法的修改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提议,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计算的基准也有不同,主要有3种: (1)以出席且参加投票的人数为计算基准,出席而不参加投票的不计算在内;(2)以全体出席人数为计算比例的基准,而不问其参加投票与否; (3)以全体议员人数为计算比例的基准,而不问其是否出席或是否参加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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