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目代日表
韵目代日是中国历史上的一种电报纪日方法。清政府开通电报之初,因为发送电报非常昂贵,按字论价,“字字是金”,所以节约用字就非常重要。为此发明了一种新的纪日办法,用平水韵目代替日期。
这种方法在电报领域一直延用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初期,前后使用了70余年。在其他领域也有使用,甚至有些人日记都是以韵目代日。
1 东、先、东、送、屋
2 冬、萧、肿、宋、沃
3 江、肴、讲、绛、觉
4 支、豪、纸、寘、质
5 微、歌、尾、未、物
6 鱼、麻、麌、御、月
7 虞、阳、麟、遇、曷
8 齐、庚、荠、霁、黠
9 佳、青、蟹、泰、属
10 灰、蒸、贿、卦、药
11 真、尤、轸、队、陌
12 文、侵、吻、震、锡
13 元、覃、阮、问、职
14 寒、盐、旱、愿、缉
15 删、咸、潸、翰、合
16 铣、谏、叶
17 篠、霰、洽
18 巧、啸
19 皓、效
20 哿、号
21 马、箇
22 养、祃
23 梗、漾
24 迥、敬
25 有、径
26 寝、宥
27 俭、勘
28 感、沁
29 豏、艳
30 陷
31 世、引
注:三十日,按规定该用“陷”,但是于军队不吉利,忌用,便用“卅”(卅,拼音:sà,就是三十)字代替;又公历三十一日没有韵目可用,通常都用“世”或“引”字来代替;“世”字是“卅一”的合写,“引”字则像31阿拉伯数字。根据上表,“东日”是初一;“马”代表二十一日,马日事变是发生在(一九二七年五月)二十一日;文夕大火发生在(一九三八年十一月)十二日夜;艳电则是(一九三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的电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