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重酒石酸卡巴拉汀胶囊(艾斯能) 商品名称:重酒石酸卡巴拉汀胶囊(艾斯能)
英文名称: 汉语拼音:zhongjiushisuankabalatingjiaonangaisineng
【成份】 每粒硬胶囊分别含有重酒石酸卡巴拉汀1.5 mg、3 mg、4.5和6 mg。非活性成分有 :明胶 ;氧化铁,红色(E172) ;氧化铁,黄色(E172) ;硬脂酸镁 ;甲羟丙基纤维素 ;微晶纤维素 ;氧化铁,红色(E172)印字墨水 ;无水硅胶 ;二氧化钛(E171)等组成。
【适 应 症】 治疗轻、中度阿尔茨海默型痴呆,即可疑阿尔茨海默病或阿尔茨海默病。
【规格】 3mg*28粒
【用法用量】 服药方法 :每日2次,与早、晚餐同服。起始剂量 :1.5 mg,每日2次。递增剂量 :推荐起始剂量为1.5 mg,每日2次 ;如患者服用至少4周以后对此剂量耐受良好,可将剂量增至3 mg,每日2次 ;当患者继续服用至少4周以后对此剂量耐受良好,可逐渐增加剂量至4.5 mg,以至6 mg,每日2次。倘若治疗中出现副作用(如恶心、呕吐、腹痛或食欲减退等)或体重下降,应将每日剂量减至患者能够耐受的剂量为止。维持剂量 :1.5-6 mg/次,每日2次。获得最佳疗效的患者应维持其最高的、且耐受良好的剂量。最高推荐剂量 :6 mg/次,每日2次。肾或肝功能减退患者 :肾或肝功能减退患者服药不必调整剂量。
【不良反应】 总体来说,该药可以出现轻至中度的副作用,通常不予处理即可自行消失。副作用发生的频率及程度常随服药剂量的递增而增多或加重。在欧洲、北美、南非、澳大利亚和日本等地区和国家进行II期和III期临床试验时,所报告的副作用发生率总计为5%或略高,但与本品关系不明显。一般情况异常 :意外创伤7%,疲劳7%,虚弱6%。中枢和周围神经系统异常 :眩晕19%,头痛15%,困倦5%。胃肠系统异常 :恶心38%,呕吐23%,腹泻15%,食欲减退11%,消化不良6%。精神异常 :激动8%,失眠8%,精神错乱6%,抑郁5%。防御机制异常 :上呼吸道感染7%,泌尿道感染5%。另外,下列副作用在服用本品患者中的发生率至少高出给予安慰剂者2% :出汗增多、全身不适、体重下降、震颤。女性患者对恶心、呕吐、食欲减退和体重下降更为敏感。本品不引起任何实验室检查项目的改变,包括肝功能或心电图,因此不需进行特殊监护。
【禁 忌】 已知对重酒石酸卡巴拉汀、其它氨基甲酸衍生物或剂型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本品对心血管系统不产生副作用。同其它拟胆碱药一样,对病窦综合征或伴严重心律失常患者应慎用。胆碱能样刺激作用可引起胃酸分泌增加。尽管无临床研究资料表明本品能明显加重溃疡病患者的症状,但治疗时该类患者应小心用药。有呼吸系统疾病病史或正在发病的患者服用本品治疗后能产生异常临床表现,或使原来症状和体征加重的临床经验不多,但同其它拟胆碱药一样,对这类患者应慎用。急性支气管哮喘患者服用本品的临床经验尚待进一步研究。拟胆碱药可以加重尿道梗阻和痉挛。虽然在治疗中未发现这种病例,但对此类患者应小心服用本品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妊娠期 :动物实验表明,重酒石酸卡巴拉汀无致畸作用。妊娠时服用本品的安全性迄今未明。该药仅在对胎儿的益处超过危害时才能应用于妊娠妇女。哺乳期 :本品能否从人体乳汁中分泌目前尚不清楚,服用本品的患者应停止哺乳喂养。
【药物相互作用】 重酒石酸卡巴拉汀主要通过胆碱酯酶水解代谢,多数细胞色素P450的同功酶很少参与其代谢。因此,本品与由这些酶代谢的其它药物间不存在药代动力学的相互作用。对健康志愿者研究发现,本品与地高辛、华法令、安定或氟西汀间无药代动力学相互作用。华法令所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不受本品影响。地高辛与本品合用后,没有对心脏传导产生不良的影响。在阿尔茨海默氏病联合药物治疗中,如抗酸药、止吐药、抗糖尿病药、作用于中枢的降血压药(β-阻滞剂、钙通道阻滞剂)、影响肌收缩力药、抗心绞痛药、非甾体抗炎药、雌激素、止痛药、安定、抗组胺药等,均未产生本品的药代动力学改变,以及使临床有关的不利因素增加。由于本品具有影响抗胆碱药物活性的药效学作用特点,所以它不应与其它拟胆碱药合用。作为胆碱酯酶抑制剂,本品可以增强肌肉松弛药镇痛时的肌肉松弛效果。
【药物过量】 症状 :多数意外发生用药过量的病例并未表现出任何临床症状或体征,而且几乎所有过量患者仍可继续使用本品。一旦出现症状,包括恶心、呕吐和腹泻,多数情况下不需给予处理。1例患者摄入药量达46 mg后接受保守治疗,24小时内完全恢复正常。 治疗 :因重酒石酸卡巴拉汀的血浆半衰期约1小时,乙酰胆碱酯酶抑制作用周期约9小时。故推荐在随后的24小时内对无症状用药过量患者不应继续使用本品。对用药过量且出现严重恶心、呕吐的患者应考虑使用止吐药。必要时对不良反应给予对症治疗。对严重用药过量的患者可使用阿托品。阿托品硫酸盐初始推荐剂量为0.03 mg/kg,静脉注射,随后可根据其临床疗效调整使用剂量。不推荐东莨菪碱作为解毒药使用。
批准文号: 进口药品注册证号H20030255
生产企业:
西班牙诺华制药公司
处方类型: 本品为处方药!
【贮藏/有效期】
30°C以下贮存。有效期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