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教授
王瀚,男,1963年生,河南长葛市人,教授,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1984年6月毕业于西北师范大学政治学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87年6月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国际私法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1995年考入武汉大学法学院,师从著名国际法学家韩德培教授攻读比较国际私法专业博士学位,获法学博士学位;2003年9月被批准进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博士后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主要社会兼职有:中国国际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西部大开发法治研究会理事、中国世界贺易组织法研究会理事、法国艾克斯——马赛第三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巴黎第二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西安市国际商务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法国经济与法律科学协会理事、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编委等。
1994年11月获西北政法学院优秀教师奖;1997年11月获陕西省法学会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1999年11月获中国法学会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提名奖;2000年9月获司法部优秀科研著作三等奖;2000年10月获陕西省人民政府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等奖。
主要著述有:《国际航空运输责任体制法律问题研究》(独著);《华沙国际航空运输责任体制法律问题研究》(独著);《国际私法之程序法比较研究》(独著);《国际法新论》(合著);《国际经济法通论》(主编);《当代热点法律问题研究》(主编);《国际法探索集》(主编);《中国涉外经济法概论》(参编);《民法经济法问题研究》(参编)。其代表论文有《论欧美反倾销法中的反规避规则》,《外国法无法查明之补救》,《论冲突法中复合准据法的适用问题》,《国际票据法律适用问题比较研究》,《论国际商事仲裁之非当地化理论》,《论外国法查明与补救》,《论国际民事管辖权对准据法确定的作用》,《评华沙——海牙国际航空运输责任体制》,《国际航空运输客票罚则研究》,《论拟议中海牙<国际民事管辖权与判决执行公约>》等。
王瀚
唐代著名边塞诗人
王瀚现在多用“王翰”,《旧唐书》作王瀚,唐代边塞诗人,字子羽,唐并州晋阳(今山西太原市)人,著名诗人。闻一多先生《唐诗大系》定王瀚生卒年为公元687至726年,并未提出确切的材料依据。
据两唐书本传,王瀚少年时豪健恃才,性格豪放,倜傥不羁,登进士第后,仍然每日以饮酒为事。其登第的时间,《唐才子传》云为景云元年( 710年),徐松《登科记考》云为景云二年。徐松所考,不为无理,今人傅璇琮先生《唐代诗人丛考·王瀚考》以之为景云元年登第。
《旧唐书》本传中记载说:王瀚登第后,“并州长史张惠贞奇其才,礼接甚厚,瀚感之,撰乐词以叙情,于席上自唱自舞,神气豪迈。张说镇并州,礼瀚益至。”张嘉贞任并州长史,在开元四年( 716年)至开元八年( 720年),这段时间,王翰未担任官职,居住本乡太原,受到张嘉贞的礼遇。张嘉贞入朝后,张说为并州长史。张说开元八、九年为并州长史时,王瀚曾举直言极谏、超拔群类等制科,又一度调为昌乐县尉。
开元九年( 721年)张说入朝为相,在张说荐引下,王瀚即于本年或次年上半年入朝任秘书正字之职,又擢驾部员外郎。
张说当时不但在政治上居宰相之位,而且是一个有成就的诗人,在文坛上俨然是一宗主,尤重词学之士。由于他的汲引,一批文人学土如张九龄、贺知章等常游其门,王翰也在其中,因此得与张九龄等名诗人交往。
王瀚家资富饶,性格豪放不羁,以至后来还是“枥多名马,家有妓乐”,“发言立意,自比王侯。颐指侪类,人多嫉之。”因此张说罢相后,王瀚便出为汝州长史,改仙州别驾。虽已遭逢如此,但他到仙州后,还是“日聚英豪,从禽击鼓,恣为欢赏”。于是,又被贬为道州司马,未至道州而卒于途中。卒年,据今人傅璇琮所考,约在开元中。
王瀚仕途不得意,吃亏在他的豪放不羁的性格。而他的这种性格,却有助于成为一个名诗人。他的诗,感情奔放,词华流丽,为人所爱。《凉州词》为历代传诵之作:“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当时著名学者徐坚与张说品论文坛人物,问张说今之后进,文词孰贤,张说有“王瀚之文,有如琼林玉--”等语,知其文亦为时人所重。杜华亦为当时学土,其母崔氏云:“吾闻孟母三迁。吾今欲卜居,使汝与王瀚为邻,足矣!”于此可见王瀚当时才名。
令人惋惜的是,王瀚这样一个有才气的诗人,其集不传。据《旧唐书》本传和《新唐书·艺文志》载,王瀚有文集十卷,宋代已不传,晁公武、陈振孙二家都未著录。令其诗载于《全唐诗》者,只有13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