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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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每次党的代表大会完成换届选举任务后,在党的委员会任期内每年举行一次代表会议,行使党的代表大会的职权。这期间,党代表的资格继续有效,不再重新进行选举。也就是说,党的代表大会像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那样,代表的权利也同人大代表类似。党的代表会议由党的委员会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听取和审议党的委员会和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决定党的重大问题,对全委会及其成员的工作进行评议。对实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我们党曾在八大党章中作过规定。后来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坚持下来。20世纪80年代初,中央有关部门又重新对实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进行研究,并从80年代末开始,先后在11个市县区组织进行了党代表大会常任制的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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