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仲裁员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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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仲裁员是指有自己的本职工作,在取得仲裁员资格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聘任,兼职从事劳动争议案件仲裁的人员。应当公道正派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曾任审判员的;

(二)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

(三)具有法律知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或者工会等专业工作满五年的;

(四)律师执业满三年的。

所以,这些人员作为兼职仲裁员必须征得所在单位的同意,必须接受原单位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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