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明朝吏部尚书[1]赵新(约138l-1461) ,字自新,号养斋,富阳灵峰里(今渔山乡)人。刻苦好学。因家境贫寒,少年辍学务农,在村里帮槽户人家操纸为业。明永乐三年(公元1405年),在乡友资助下,赴省参加乡试中举,不久,入太学就读,并参与纂修《永乐大典》。后历任工部屯田司主事,办理粮饷储运,筹划有方。明宣德四年 (公元1429年),擢为吏部稽勋司郎中,任内以“清、公、勤、慎”著称。次年八月升吏部右侍郎既而巡抚江西,举凡综核吏治,清理漕运,平均劳役,表彰廉洁,惩治贪污,赈济饥民等,均能悉心办理,惠政在民。十年之间,致力兴利除弊,使一省的吏冶民风,变化显著,声誉之隆,与当时名臣于谦、周忱相埒。其时,司礼监宦官王振(太监)明英宗朱祁镇所宠信,独揽朝政,擅作威福,以声色犬马诱惑英宗追求享乐,不问政事,朝廷中许多公卿大臣对王振百般逢迎,以图保全自己的禄位。独赵新与吏部尚书王直、兵部侍郎于谦诸忠臣不愿阿附权贵,常与王振进行针锋相对的斗争。王振为排除异已,构罪下王直、赵新于监狱。直至正统十四年(公元1449年)“土木之变”时,王振为乱兵杀死,赵新才得以出狱,被重新起用。 明朝中期,赋税、劳役繁重,连年自然灾害,贫苦农民纷纷逃荒。正统十四年(公元1449年),赵新奉旨巡抚山东、直隶、凤阳等府,招集流亡者,恢复生产,使百姓安居乐业,人民“颂其德者,如出一口”。明景泰初,晋升任吏部尚书,改官南京,以老致仕。不久,他年老退休,病逝于家,终年八十。
2、已故中共丽水地委党校负责人【赵新】(1919.2~2003.7)男,汉族,山东莒县人,1944年4月参加革命工作,194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4年4月参加区党委青训班学习,任莒县抗联会计,1945年调永太区农会工作,1945年12月任中共丰台区委委员、抗联主任,1947年任沂东县委训练指导员,1948年任中共永太区委书记,1949年任华东南下干部纵队分队长,1949年5月任中共新登县城郊区委书记,1950年任中共新登县委宣传部副部长、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习班党支部书记,1951年任浙江省工业厅机关党委副书记,1956年任中共浙江省委工业交通部干部处副处长,1958年任省委技术处处长,1959年任浙江省工业干校党委书记,1963年任中共临海县委副书记,1966年1月任中共龙泉县委书记,1971年任中共丽水地委党校负责人,1983年8月离休,享受副地(局)级待遇。2003年7月4日在富阳市逝世,享年84岁。
3、原保定市文联副主席性别: 男

出生年月: 1939/2
民族: 汉族
1959年8月-1965年8月,在阜平任中学教师;1965年9月-1970年9月,在阜平文化馆任馆员;1970年10月-1971年4月,在阜平县委宣传部任通讯干事;1971年4月-1979年10月,在保定地区文化局任创作员;1979年12月-1994年12月,在保定地区文联任副主席;1994年12月-1999年7月,在保定市文联任副主席;1999年7月退休。著有长篇小说《张王李赵》、《婚姻小事》;中短篇小说集《庄稼观点》、《被开除的村庄》、《河东河西》、《二八月,乱穿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