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洲共同市场,1960年12月13日中美洲4国签订了《中美洲经济一体化总条约》,1962年8月2日,哥斯达黎加、洪都拉斯、尼加拉瓜、萨尔瓦多、危地马拉等五国在哥斯达黎加首都圣约瑟签订建立中美洲共同市场协议,并正式成立中美洲共同市场。1963年8月巴拿马作为准成员国参加活动。该组织的宗旨在于:促进中美洲的经济一体化,协调各成员国的经济政策,逐步取消各成员国之间的关税,统一对外关税,最后实现地区贸易自由化,建立自由贸易区和关税同盟。最高机构是部长委员会,由各成员国经济部长和副部长组成。设有三方委员会,由各成员国的经济部长、财政部长和中央银行行长等三方组成。总部设在危地马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