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朝阳重型机器厂副总会计师男,1954年生,辽宁省北票市人,1979年从事工业企业会计工作,先后任出纳员、专用基金管理、厂币核算员、资金调度员、财务组组长、财务结算中心主任。1986年毕业于辽宁广播电视大学工业会计专业,1989年晋升为会计师,现任朝阳重型机器厂财务处处长,副总会计师。多年来,在企业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中,建立了一系列的厂内会计核算办法和财务管理制度,形成一整套资金管理体系。撰写《精细管理资金,增强企业活力》一文被中国建材学会评为优秀论文。先后在《建材财会》、《朝阳财会》、《辽宁会计》、《中国建材装备》杂志上刊登了《建立管用结合的资金管理体系》、《建立厂内银行,强化经济核算》、《要重视企业全部流动资金的利用效果》等文章。1988年、1989年与有关同志共同撰写的《优化资金控制体系,提高资金利用率》、《以企业整体优化为目标,完善经营机制》被辽宁省评为现代化管理一等奖。多年来被朝阳市人民政府评为先进财会工作者,1991年被评为全国建材先进财会工作者。
二 哈尔滨市南岗区政法委书记于文【图】同志出生于1953年1月,汉族,现任中共哈尔滨市南岗区委常委、政法委员会书记。于文同志协助张惠涛同志负责区政法工作。分管区委政法委(含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区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信访办、区人民检察院、区人民法院、南岗公安分局。
工作简历:
1969.09--1977.04 哈尔滨无线电九厂工人
1977.04--1980.03 哈尔滨市自动化仪表局党校干事
1980.03--1985.09 哈尔滨市自动化仪表工业公司团委副书记
1985.09--1989.04 哈尔滨市自动化仪表工业公司宣传部部长
1989.04--1991.05 中共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街道工作委员会组织部长、街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1991.05--1993.03 中共哈尔滨市道里区兆麟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书记
1993.03--1996.07 中共哈尔滨市道里区安静街道工作委员会书记兼办事处主任
1996.07--2002.02 中共哈尔滨市道里区教育工作委员会书记
2002.02--2002.12 中共哈尔滨市道里区教育局委员会书记
2002.12--2006.12 中共哈尔滨市道里区委员会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局级)
2006.12 中共哈尔滨市南岗区委员会常委、政法委员会书记(副局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