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间竞争的结构出现不等性或不对称性,即一个种被另一个种完全排挤掉,或是一个种被迫使另一个种占据不同的空间位置和利用不同的食物资源等,即发生生态分离,这在生态学上称作高斯的竞争排斥原理,即生态学(或生态位)上相同的两个物种不可能在同一地区内共存。如果生活在同一地区内,由于剧烈竞争,它们之间必要出现栖息地、食性、活动时间或其他特性上的分化。
竞争排斥原理的提出:
Gause(高斯)以原生动物双小核草履虫和大草履虫为竞争对手,观察这两个在分类和生态习性上都很接近的物种的竞争结果。当分别在酵母介质中培养时,双小核草履虫比大草履虫增长快。当把两种草履虫加入到同一培养容器中时,双小核草履虫占有优势,最后大草履虫死亡、消失。
Gause以草履虫为竞争实验为基础提供了高斯假说,后人将其发展为竞争排斥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