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认不讳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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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语】:供认不讳

【注音】:gòng rèn bù huì

【释义】:坦白的承认自己所做的罪行,不隐藏不避讳.

供认:被告对于某一事实或断言的真实性予以承认;讳:避讳。指对某项指控完全认同。

【出处】:王朔《一半是火焰,一半是海水》:“我对所犯犯罪事实均供认不讳。”

【事例】:他对此~。

【用法】:作谓语;指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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