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污染物(air pollutant)空气污染物主要有:一氧化碳(CO)、氮氧化物(NOx)、碳氢化合物(HC)、硫氧化物和颗粒物(PM)等。
一氧化碳是一种无色、无味、无臭的易燃有毒气体,是含碳燃料不完全燃烧的产物,在高海拔城市或寒冷的环境中,一氧化碳污染问题比较突出。
氮氧化物主要是指一氧化氮(NO)和二氧化氮(NO2)两种,它们大部分来源泉于矿物燃料的高温燃烧过程。一氧化氮相对无害。,但它迅速被空气中的臭氧氧化,黑心化为二氧化氮。燃烧含氮燃料(如煤)和含氮化学制品也可以直接释放二氧化氮。一般来说机动排放是城市氮氧化物主要来源之一。
臭氧是光化学烟雾的代表性污染物,主要由空气中的氮氧化物和碳氢化合物在强烈阳光照射下,经过一系列复杂的大气化学反应而形成和富集。虽然在高空平流层的臭氧对地球生物具有重要防辐射保护作用,但城市低空的臭氧却是一种非常有豁的污染物。
自然界中的碳氢化合物主要由生物的分解作用而产生,如甲烷、乙烯等。甲烷是惰性气体,不会引起光化学污染的危害,但乙烯的光化学活性较强,还会产生甲醛而刺激眼睛。人为的碳氢化合物排放主要来自不完全燃烧过程和挥发性有机物的蒸发。大部分碳氢成分对人体健康无害,但能导致光化学烟雾的形成。
硫氧化物主要是指二氧化硫(SO2)、三氧化硫(SO3)和硫酸盐,如燃烧含硫煤和石油等。此外,火山活动等自然过程也排出一定数量的硫氧化物。二氧化硫对人体健康有重要影响,并进一步与空气中的水反应形成酸寸污染。二氧化硫是城市中普遍存在的污染物。空气中的二氧化硫主要来自火力发电及其他行业的工业生产,比如固定污染源燃料的燃烧、有色金属冶炼、钢铁、化工、硫厂等的生产、小型取暖锅炉和民用煤炉的排放等来源。二氧化硫是无色气体,有刺激性,在阳光下或空气中某些金属氧化物的催化作用下,易被氧化成三氧化硫。三氧化硫有很强的吸湿性,与水汽接触后形成硫酸雾,其刺激作用较二氧化硫强10倍,这也是酸雨形成的主要原因。人体吸入的二氧化硫,主要影响呼吸道,在上呼吸道很快与水分接触,形成有强刺激作用的三氧化硫,可使呼吸系统功能受损,加重已有的呼吸系统疾病,产生一系列的症状,如气喘、气促、咳嗽等。最易受二氧化硫影响的人包括哮喘病、心血管、慢性支气管炎及肺气肿患者以及儿童和老年人。当二氧化硫与下述的颗粒物共存时,其危害作用会加强。
颗粒物质主要指分散悬浮在空气中的液态或固态物质,其粒度在徽米级,粒径大约在0.0002-100微米之间,包括气溶胶、烟、尘、雾和炭烟等多种形态。
颗粒物是烟尘、粉尘的总称。有天然来源,如风沙尘土、火山爆发、森林火灾等造成的颗粒物;也有人为来源的颗粒物,如工业活动、建筑工程、垃圾焚烧以及车辆尾气等。由于颗粒物可以附着有毒金属、致癌物质和致病菌等,因此其危害更大。空气中的颗粒物又可分为降尘、总悬浮颗粒物和可吸入颗粒物等。其中可吸入颗粒物,能随人体呼吸作用深入肺部,产生毒害作用。
空气污染指数空气质量预报中免不了提到空气污染指数。这是一项可以定量、客观地评价空气环境质量的指标,是对空气中的若干种主要污染物的监测数据参照一定的分级标准,经过综合换算而得到的。以数字的形式表示空气的质量,有利于公众简明、清楚地了解空气质量的优劣。
我国不同省份、不同城市根据国家环保局的有关技术规定,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计入大气污染指数的污染物项目不尽相同,但目前规定,空气质量必须依据的污染物有三项: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IP),这是根据全国污染情况及现有技术水平而确定的。
空气质量等级的评定一级:空气污染指数≤50优级二级:空气污染指数≤100良好三级:空气污染指数≤200轻度污染四级:空气污染指数≤300中度污染五级:空气污染指数>300重度污染
当空气污染指数小于100时,人们可正常活动。例如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的空气质量好,污染指数多小于50,一般的商业区、居民区也在100以内;当空气污染指数达到轻度污染(即100~200间)时,健康人群可出现刺激症状,心脏病和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应减少体力消耗和户外活动;当空气污染指数达到200~300时,健康人群中普遍出现症状,老年人和心脏病、肺病患者应停留于室内,并减少体力活动;当达到重度污染(即空气污染指数在300以上)时,则健康人也要避免室外活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