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罕辞玉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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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罕辞玉

出自:《春秋左传.襄公十五年》

原文:宋人或得玉,献诸子罕。子罕弗受。献玉者曰:“以示玉人,玉人以为宝也,故敢献之”。

子罕曰:“我以不贪为宝,尔以玉为宝,若以与我,皆丧宝也,不若人有其宝。”

稽首而告曰:“小人怀璧,不可越乡。纳此以请死也。” 子罕置诸其里,使玉人为之攻之,富而后使复其所。

注释:或:有个人。

子罕:人名,是春秋时代宋国的司城(掌管工程的官),又名乐喜。

示:鉴定。

故:所以,因此。

玉人:加工玉石的工匠。

皆:都。

丧:失去。

请死:指献出这块玉石以免回去的途中遭遇不测。

使:让。

攻:加工。

诸:之于。

尔:你。

弗:不。

翻译:

有个宋国人得到一块玉石,将它献给子罕。子罕不肯接受。献玉石的人说:我曾经把这块玉石拿给玉工鉴定过,他认为这是一块宝玉,因此我才敢献给您。”

子罕说:“我把不贪图财物的这种操守当作是宝物,你把玉石作为宝物。如果你把宝玉送给了我,我们两人都丧失了宝物;不如各自留有各自的宝物。”

献玉的人跪拜着诉述:“小人带着玉璧,不能安全地走过乡里,把玉石送给您,我就能在回家的路上免遭杀身之祸。” 于是,子罕把献玉人安置在自己的住处,请一位玉工替献玉人政治好那块玉,让他富裕后再返回他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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