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陈芬
性别:男
民族:汉族
籍贯:湖南耒阳
出生年月:1903年
牺牲日期:1928年05月05日出生于一个贫苦农民家庭。1919年考入衡阳湖南省立第三师范学校。因积极投身学生运动,被推选为湘南学联负责人之一。192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5年与毛泽建结为夫妻,并一同回到耒阳,以创办的民治学校作为活动据点,组建中共耒阳党支部,并任支部委员。后任中共耒阳地方执委会组织委员,经常深入到工矿从事革命宣传活动。1926年3月调任中共郴县地方执委会书记,发动群众与反动组织“左社”进行坚决斗争,狠狠打击土豪劣绅反动气焰,推动了全县工农运动的开展。同年8月,增补为中共湘南特委委员,和妻子毛泽建一道来到衡山从事农民运动。1927年“马日事变”后,仍在衡山坚持斗争,出任新组建的中共衡山县委书记兼宣传部长,迅速恢复各地党的组织,开展武装斗争。1928年4月中旬,扮作盐商赴井冈山寻找湘南起义部队。5月4日途经耒阳时因人告密,被当地挨户团逮捕。敌人严刑逼供,仍威武不屈,怒斥敌人。次日,被杀害于耒阳敖山贯武桥。
陈芬,女,湖南长沙人,教授,哲学博士,硕士生导师。
1987、1998、2002年分别毕业于中南工业大学社科系、中南大学哲学所、武汉大学哲学学院,分别获法学学士、哲学硕士、哲学博士。出版专著《科技理性的价值审视》(独著),《唯物史观第一原理》(合著),《道德心理学》(合著),《大学生诚信读本》(合著),其中《唯物史观第一原理》获2004年湖南省第七届优秀社科成果三等奖。在《马克思主义研究》等国家级和全国核心刊物发表论文30余篇,其中4篇被人大复印资料转载、1篇被光明日报论点摘要。独立承担省级课题4项,参加国家级和省级重点课题4项。承担了本科生课程《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价值哲学》、《管理哲学》等,研究生课程《历史唯物主义专题研究》、《西方马克思主义专题研究》、《自然辩证法概论》等,曾被评为湖南省优秀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教师,主要研究方向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应用伦理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