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日中立条约》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苏联与日本于1941年4月13日签订的在战争中相互保证中立的条约。条约是在苏联为了避免东西两线作战、日本减少北方压力而实施南进战略的背景下,以牺牲中国的国家利益为前提签订的。条约共4条,主要内容是:双方保证维护两国间的和平友好关系,相互尊重领土完整和不可侵犯;如缔约一方成为第三者的一国或几国的战争对象时,另一方在整个冲突过程中保持中立。签约同日,双方还发表声明:"苏联保证尊重满洲国的领土完整和不可侵犯,日本保证尊重蒙古人民共和国的领土完整和不可侵犯。"这显然是对中国内政的无端干涉。中国外交部于条约签字后第二天发表声明指出:中国政府与人民绝不承认第三国妨害中国领土与行政完整的任何决定,苏日两国公布的共同宣言对于中国绝对无效。《苏日中立条约》对影响二战战局的发展起到了重大作用。但是即便在条约签订之后,双方仍然彼此心存戒备。二战期间,苏联长时间在远东地区保持大量兵力,这对纳粹德国来说无疑是一大支持。在莫斯科保卫战期间,苏联才在得到可靠情报支持的情况下,从远东地区调集了部分兵力支援西线战场,并对莫斯科保卫战的最终胜利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时至1945年4月5日,苏联政府在东线作战取得胜利后,才在盟军的要求下声明:鉴于日本帮助德国进行反苏战争,并同苏联的盟国美英交战,中立条约已失去意义。声明不久,苏联对日正式宣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