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军事停战委员会依据1953年7月27日朝鲜停战协定成立。
会址设在板门店。会议依据任何一方要求而举行。其主要职责是:制定其
本身随时认为必要的办事细则;监督停战协定中关于非军事区与汉江口
的各项规定的执行;指导联合观察小组的工作;协商处理任何违反停战协
定的事件;担任敌对双方司令官间传递信息的中介;制发其工作人员及联
合观察小组的证明文件与徽记,以及在执行其任务时所使用的一切车辆、
飞机与船只的识别标志;指导遣返战俘和使战争难民返乡工作。自停战以
来,它先后召开了400余次会议,在这些会议上,朝中方代表对美方违反
军事停战协定的行为进行了揭露和抗议。军事停战委员会由10名高级军
官组成,其中5名由朝鲜人民军最高司令官和中国人民志愿军司令员共
同指派,5名由“联合国军”总司令指派。军事停战委员会作为联合机构,
不设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