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诚浒(1896~1978)浙江诸暨人。民国11年(1922年)湖南湘雅医学专门学校毕业,获医学博士学位。民国15年赴奥地利维也纳大学和英国伦敦大学进修眼科。次年回国,先后在北京协和医学院、上海医学院任眼科主任、教授、教务主任等职。解放后,历任上海市卫生局眼科顾问、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眼科主任、上海市卫生干部进修学院院长、上海市医学专科学校校长、中华医学会眼科学会副主任委员,中华医学会上海分会副会长、《中华眼科杂志》副总编辑等职。并被选为全国第四、五届政协委员、上海市第二、三、四届人民代表。1956年被评为全国劳动模范。
周氏是国内现代眼科学奠基人之一。早在民国26年当选为中华医学会眼科学会主任委员,负责编辑《中华医学杂志》,审定《眼科名词汇》,并在国内外发表学术论著,于眼科界颇具影响。解放后,致力于眼病防治,在担任上海市沙眼防治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深入农村、工厂、学校开展普查,依据国内沙眼的特征,提出沙眼分类法、诊断标准和预防措施,为开展沙眼防治工作提供一整套方案。1958年代表中国出席在埃及召开的第一届亚非眼科学术会议,所作《论上海沙眼的预防》报告,引起与会各国代表的重视,被推选为亚非眼科学会理事。周氏十分关注青少年的视力保护。1952年在国内提出设计统一国际标准视力表,并指导基层开展近视眼、沙眼、眼外伤的防治工作。在他的倡导下,1964年上海市成立青少年视力保护委员会,参与组织领导和调查研究工作,并提出近视眼的“调节紧张学说”和真性、假性、中间性的分类,主张功能性的假性近视不宜戴眼镜纠治。上述学说和主张已成为国内防治近视眼的准则。1978年病重住院期间,亲自撰写万言的《对我国眼科学的几点意见》,并要求死后捐献遗体供科研、教学所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