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修正案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2-01
窄屏简体版  字體: |||超大  

《伦敦修正案》是《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非常重要的一个修正案。伦敦修正案增加了四组新的受控物质,包括附件B的第二组四氯化碳(CTC),附件B的第三组甲基氯仿(TCA),附件B的第一组10种其他全卤化氟氯化碳,以及附件C的34种全氟氯氢(HCFC),并定义HCFC为过渡性物质。除HCFC外,伦敦修正案规定了其他几组新物质的淘汰时间表。伦敦修正案的另外一个重要成果即设立了临时多边基金作为议定书的财务机制以帮助合格的第5条缔约方执行控制措施。

《伦敦修正案》于1990年6月29日在伦敦签署,1992年8月10日生效。截至2004年8月,共有175个缔约方。1991年6月14日,中国正式签署加入该修正案。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網路 版權所有 導航